自律公約


為促進中國與南亞東南亞區域經濟、貿易、文化的交流合作,保障本區域國家之間投資、貿易、財產、機構、人員的安全,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措施和保障,協調和指導安全服務,提高安全服務水平和服務品質,增進安保產業與各國政府部門、產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溝通。我們達成共識,以平等和協作精神,推動安保事業的發展。

我們認識到:隨著全球政治、經濟合作的持續深化,相互間項目投資和貿易的不斷擴大,出現了各種不同的安全問題。目前,全球面臨地緣衝突、陣營對抗、通膨高企等多重危機衝擊,恐怖主義猖獗,威脅人身安全事件頻發,安全形勢錯綜複雜。因此,需要構建以國家為後盾、產業為依託、專業機構為支撐、所在國資源為保障的全方位安保救援體系。

我們認識到:目前,國際私營安保業已逐漸形成了全球普遍認可的國際法律規制體系,包括《蒙特勒文件》、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、《私營安保公司武裝安全服務使用指南》、《私營安保服務供應商國際行為守則》等,並建立了「私營安保服務供應商國際行為守則協會」(ICOCA),對國際私營安保產業展開標準認證、監督與申訴等職能,以促進相關國際規範和行為守則的執行。規定了註冊國、東道國和締約國均需為私營安保公司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須建立相應的授權、監督和問責體系,並提供了有關私營軍事和安保服務公司的有關執行規則。 我們認識到:根據目前國際性區域安全產品供應結構多元化、多層次、多維度的特點,需要各種資源共同參與構建國際性區域安全防護網絡,需要建立多元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安保應急救援力量。目前,項目投資企業實質上成為主要的利益保護責任主體;然而,企業自身境外利益的保障能力有限,專業力量和投入都難以為繼。因此,需要建立一個國際性區域協調機構——南亞東南亞國際安保聯盟,來協調相關工作,借助各方力量,形成「官民結合、梯次應對」的企業利益保護模式,牽頭制定並執行標準、規則,各國政府相關部門、相關企業以及有關的情報和危機管理公司、保險公司、安保公司等建立戰略聯盟,構建安全聚合體,促進資源共享,實現互利共贏。我們將達成以下共識和目標:

一、加強與本區域內各國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層面的溝通聯繫,開展宣傳,增進各國政府和社會各層面對安保服務的了解。

二、組織並協調好產業內部與產業外部組織間的友好交往,發揮政府、企業和安保機構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,傳遞有關安全信息,提高產業執業標準,更好地做好安保服務。

三、參與國際安保專業技術交流,加入國際安保機構並參與其組織、開展的活動。